扶沟县关于“辉腾、张志强案”两起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公告
2024-09-16 18:05 0
根据国务院《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及有关法律规定,依法保障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现对“扶沟县辉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张志强集资诈骗案”两起集资案件投资人信息进行核实登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时间
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10月1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登记对象
扶沟县辉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投资人
张志强集资诈骗案投资人
三、登记地点
扶沟县北石桥东路(扶沟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一楼东)
四、登记确认需要提供的材料
1.投资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投资协议书、借款合同等相关凭据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投资人本金和利息收付凭证、资金交易明细、收款凭证及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接收兑付款的社保银行卡(账户必须开立在投资人名下)复印件1份。
五、登记内容
1.身份信息材料: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家庭住址;由他人代办登记的,需另外提交投资人委托书、代办人身份信息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
2.合同(协议)信息:合同(协议)名称、投资金额、未返还投资金额、已获收益或补偿金以及房产信息、房屋信息等;
3.交易信息:投入资金的收据、银行转账凭证、资金流水单等;返还资金的银行转账凭证、资金流水单等。
六、注意事项
1.自公告之日起,请投资人(包括已经在公安机关报案登记的投资人)相互转告并及时登记。因未登记而造成的损失,由个人自行承担。
2.投资人应当对自身身份认证行为以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故意编造虚假信息登记,干扰信息登记工作的,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3.信息登记原则上应由投资人本人操作办理。因投资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正在服刑、身体存在重大疾病等特殊原因无法由本人进行操作办理的,可由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提供委托书)代为操作办理;投资人已经死亡的,可由其财产继承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操作办理。
联系电话:0394-6233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