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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沟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遴选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的公告

原创

2024-07-25 19:51 {{clickNum}}

 按照《周口市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周农文〔2024〕56号)文件精神和《周口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规范管理高素质农民培训颁证机构的通知》《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计划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遴选4个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职业教育培训资质的学校、科研院所、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技推广机构等。

 (二)具有与高素质农民培育持证工作相适应的教师队伍、培训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实训基地和创业孵化条件,具备与技能理论考核和技能操作考核相适应的场所、用具、设备等。高级职称专职教师5人以上,有不低于50人的培训教室、食堂及实操场地,具备现代化教学设备、实操器材、多媒体教室,有实习实训基地2个以上。

 (三)重视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熟悉农民培训规律,具有良好的协调、管理、组织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五年内无违法、失信、重大负面舆情和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

 (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工作要求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持证工作,接受县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的业务指导,按时完成培育持证工作所规定的各项任务。

 二、申报材料

 符合申报条件的培训机构自愿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并如实提供如下材料:书面申请、申报表、办学资质文件(许可证)、法人证书或机构批复文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教学和实训创业孵化、技能操作考核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主要教学实训和技能操作考核设施用具设备清单、(专兼职)教师名单及资格证明、聘用合同、教学管理人员花名册和近年开展培训的证明材料等复印件。

 三、遴选程序

 (一)资料初审。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培训机构所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培训机构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二)专家评审。组织专家实地对培训、实训能力及教学基础设施条件进行实地评估,现场核实。

 (三)择优确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确定培训颁证机构4个。

 (四)公示备案。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认定为2024年扶沟县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并签订合同书。同时报送周口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扶沟县农业农村局(扶沟县扶亭路180号)

 联 系 人:朱红霞

 联系电话:0394-6352669

 附件:扶沟县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书.docx


                                                          扶沟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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